|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西安理工大学(曲江校区)-----------学生家长联谊会是西安理工大学(曲江校区)和社会各界学生家长共同组成的群众性学术组织。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集思广益,理论联系实际,团结和组织社会,家庭和学校各方面力量,积极开展高等院校教育观念、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和人才培养模式的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实现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为培养适应二十一世纪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发挥作用。
第二章 任务
第三条 本会以曲江校区教育和管理工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在校学生架起学校与社会和家庭联系的桥梁。
第四条 本会通过举办工作通报会、讨论会、研讨会、电话信函交流等形式,总结、研讨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学校教育、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成果,为学校改进和加强教育工作和管理提供参考。
第五条 本会定期不定期地将学校各方面情况以会议、信函或电话等形式给会员以通报。为学生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管理样工作提供信息资料。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 凡在曲江校区就读的学生,其家长均可自愿报名参加本会成为会员,校内工作人员由曲江校区推荐成为成员。
第七条 会员的权利 (1) 有选举权、补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对本联谊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3) 取得相关资料和参加会议的权利; (4) 了解学校和曲江校区有关发展情况的权利; (5) 对学生教育和管理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第八条 会议的义务 (1) 遵守联谊会的章程; (2) 在方便的情况下参加本联谊会的活动,完成本联谊会交托的任务;(3) 宣传理工大学、宣传本联谊会的宗旨; (4) 主动向联谊会提出对曲江校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理事会是本会的领导机构,理事由会员代表推荐并选举产生。
第十条 理事会是本会的领导机构,理事会由理事15~20人组成。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
第十一条
原则上理事长由曲江校区主任担任,秘书长由曲江校区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或副主任(主任助理)担任,副理事长由理事长提名交由代表大会通过后产生。
第十二条 理事会的主要职责 ①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②确定理事会成员; ③制定本联谊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④定期、不定期编辑印发本联谊会快讯。
第十三条 联谊会日常工作由秘书处负责,受秘书长具体领导,秘书处设在曲江校区学工办。
第五章 说明
第十四条 本联谊会会员在曲江校区学生回本校后自动并入西安理工大学相关院家长联谊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