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曲江校区现有的音响设备正常使用,防止音响器材的遗失或遭故意损坏,有必要加强对音响器材的管理。特制定以下制度:
1、曲江校区所有的音响器材只提供给本区大型活动用,其它小范围的活动一般不予提供;
2、借用音响器材时必须在登记表上进行登记,登记表的填法严格按所附要求填写;
3、所借音响器材应该在登记的预计归还时间内归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归还,负责人应该给音响器材主管老师或同学写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推迟归还;
4、如归还时有损坏或遗失情况,按以下赔偿办法执行:
(1)人为损坏音响器材的,按所损坏用品原价的2倍加倍赔偿;
(2)丢失音响器材的,按所丢用品的原价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