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曲江校区伙食管理办法
1、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食品卫生法》以及执行各项有关法规,防止和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按照操作规程和食品卫生要求进行操作,供应丰富的主、副食品,保证就餐,满足需要。
3、搞好食堂卫生,特别是食堂周边环境、操作间及个人卫生。
4、炊事员必须做到着工作服、工作帽,并挂牌上岗。
5、要求炊事员要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不随地吐痰,操作时不抽烟,不用手抓食品,不用公用容器做私事。
6、对炊事用具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合理摆放。对灶具、设备经常进行维修保养。
7、环境卫生做到无脏物、无臭气、无垃圾,泔水要及时处理、清运,物品堆放整齐,工具摆放有序。
8、炊管人员及炊事员必须定期到防疫部门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能上岗。
9、不做、不卖腐烂变质、不熟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物。
10、妥善保管库房及操作间的主、副食品,科学存放,防止腐烂变质。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11、正确计算成本,减少损耗,提高饭菜质量。
12、提倡优质服务,对就餐者做到一视同仁,态度热情,讲话和蔼礼貌待人,虚心听取就餐人员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二)大学生伙食管理委员会章程
为了搞好曲江校区的伙食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关系,加强学生与食堂工作人员的沟通,加深相互之间的理解和支持,共同做好伙食管理工作,提高饭菜质量,更好地为师生员工服务,特成立西安理工大学曲江校区伙食管理委员会。
1、伙食管理委员会(简称伙管会)由曲江校区管理处、曲江校区医院、学生三食堂、学生四食堂、学生会参管委共同组成。各单位由两名代表参加伙管会的日常工作,曲江校区管理处负责牵头组织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
2、学生伙委会业务上由曲江校区管理处指导,其主要职责是参与食堂伙食工作的监督管理,起到联系学生和饮食中心伙食工作的桥梁作用。其宗旨是切实为广大同学服务,充分反映同学对伙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实现伙食工作人员与就餐学生的理解和支持,共同建设文明食堂的目的。
3、伙食管理委员会每半月召开一次全体成员大会,由三、四食堂通报当前伙食情况,市场主副食价格,工作目标和今后打算,广泛听取就餐学生和管理处对伙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在下次伙管会议上及时反馈过去意见和改进情况,把改进工作落到实处。
4、伙管会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各食堂进行经验交流,通过观摩、座谈等形式,取长补短,提高各自的经营水平和饭菜质量,更好地为师生服务。
5、配合校园文明建设,积极在学生当中提倡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作风,努力养成文明的就餐习惯,对在就餐中不遵守公共秩序,浪费粮食,损坏公物的不文明行为,伙管会有批评、监督、制止和经济处罚的权力。
6、伙管会要经常组织学生到食堂参加实践劳动,组织各经营单位与工作人员的联谊活动,加深相互之间理解和支持。
7、伙管会要经常深入到学生中间,对贫困学生的就餐状况作一些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工作,并尽最大努力帮助贫困学生解决后顾之忧,保证贫困学生能安心学习。
8、每学年进行一次评选文明食堂,文明售饭窗口,优秀炊事员和服务员评比活动。表扬拾金不昧和其它好人好事,以各种形式在全校宣传,以提高炊事人员的素质,促进炊管人员的队伍建设,师生共建文明食堂。
(三)伙食监管委员会工作章程细则
1、及时收取学生对饮食的意见和建议,并在一周内对反应强烈的问题做出答复。
2、每周一次例会,综合管理科、交大后勤集团、户县画乡饮食服务中心必须有负责人参加,委员会成员无故不得缺席。
3、委员会每日三餐必须至少有四人(戴工作证)值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有权向食堂值班主任提出立即停止向学生出售该饭菜:
① 烧糊的饭菜;
② 有异物的饭菜;
③ 不熟的食品。
4、值班委员应随时检查买饭窗口的卫生,如果卫生太差,直接找值班主任停止此窗口继续卖饭,直到卫生打扫干净为止。
5、值班委员发现饭桌不符合要求,有权直接找打扫卫生人员进行打扫,对于执意不打扫者食堂应给予罚款。
6、委员不定期进入操作间检查卫生,若卫生太差,不符合卫生标准,直接反映给伙食监督委员会,由伙食监督委员会进行处理。
(四)曲江校区学生食堂服务质量卫生检查处罚标准
|
曲江校区学生食堂服务质量卫生检查处罚标准 |
|
|
序号 |
事由 |
处罚标准 |
|
员工个人卫生 |
1 |
无有效健康证上岗 |
罚款200元 |
|
2 |
操作人员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首饰 |
罚款10元 |
|
3 |
男员工留长须,长发;女员工头发露出帽子 |
罚款10元 |
|
4 |
上班时间不穿工作服,不戴工作帽(每项) |
罚款10元 |
|
5 |
售饭窗口及凉菜间员工不戴口罩 |
罚款5元 |
|
6 |
衣柜不洁,操作间内吸烟 |
罚款5元 |
|
7 |
穿工作服进入卫生间 |
罚款5元 |
|
8 |
上班时间不佩戴工牌 |
罚款3元 |
|
9 |
售饭人员售饭时间抓头,挠耳,掏鼻 |
罚款3元 |
|
服务质量 |
1 |
服务态度恶劣,与就餐者吵架、打架 |
罚款50元 |
|
2 |
售价与标价不符 |
罚款20元 |
|
3 |
未经管理处同意随意涨价 |
罚款50元 |
|
4 |
出售食品量不足,达不到标准要求 |
罚款50元 |
|
5 |
饭菜中有杂物、泥沙、老鼠屎、虫子 |
罚款50元 |
|
7 |
出售过期食品 |
罚款100元 |
|
8 |
出售变味、腐烂食品 |
罚款200元 |
|
9 |
剩菜加入新菜中混合出售 |
罚款100元 |
|
10 |
饭菜荤素配料不符合投料标准 |
罚款50元 |
|
11 |
饭菜中有夹生、不熟或变质食物 |
罚款200元 |
|
12 |
食堂内未配复秤台、意见箱 |
罚款30元 |
|
13 |
就餐人员反应问题,食堂不采取措施整改 |
罚款100元 |
|
餐厅卫生 |
1 |
餐厅桌椅摆放不整齐,桌面地面有油污、垃圾、纸屑 |
罚款10元 |
|
2 |
残食车不清洁,摆放不到位 |
罚款5元 |
|
3 |
清洁工具随意乱放 |
罚款5元 |
|
4 |
灭蚊灯有大量飞虫死尸不清理,苍蝇多 |
罚款20元 |
|
5 |
发现卫生死角一处 |
罚款20元 |
|
粗加工、细加工卫生要求 |
1 |
洗菜池不干净,菜墩不干净、发霉 |
罚款20元 |
|
2 |
洗植物性食品与洗动物性食品不分,同池浸泡、清洗 |
罚款50元 |
|
3 |
洗菜池涮拖把 |
罚款20元 |
|
4 |
毛菜择拣不干净,有烂叶、杂物 |
罚款20元 |
|
5 |
洗切好的蔬菜与加工好的荤肉类不上架摆放 |
罚款20元 |
|
6 |
加工成熟的食物与未加工成熟的食物不分开 |
罚款20元 |
|
7 |
装生菜的盘、盆直接装成品菜 |
罚款50元 |
|
8 |
冰柜、冰箱内食品生熟不分,未加膜加盖 |
罚款50元 |
|
粗加工、细加工卫生要求 |
9 |
冰柜、冰箱内不定期除霜 |
罚款50元 |
|
10 |
洗好准备切配的蔬菜直接倒在案柜上加工 |
罚款30元 |
|
11 |
菜筐不定期清洗 |
罚款20元 |
|
12 |
机械设备(如压面机等),灶具清理不净或没清理 |
罚款50元 |
|
13 |
生熟墩、工具、盆盘不分者 |
罚款50元 |
|
14 |
垃圾车外部不清洁并且不加盖密闭,垃圾外溢,不及时清运,隔夜存放(每项) |
罚款50元 |
|
15 |
食品加工场所内存放个人生活用品 |
罚款20元 |
|
凉菜间 |
1 |
凉菜间有未清洗蔬菜、水果 |
罚款20元 |
|
2 |
凉菜间有冷藏设施中发现有食品原料、半成品 |
罚款50元 |
|
3 |
凉菜间有非凉菜加工制作人员 |
罚款20元 |
|
4 |
凉菜间内发现与凉菜制作无关的物品 |
罚款50元 |
|
5 |
加工凉菜人员不穿工作服,不戴口罩、手套 |
罚款20元 |
|
餐具清洗消毒 |
1 |
公用餐具清洗不净 |
罚款50元 |
|
2 |
公用餐具清洗不净,不按规定消毒 |
罚款50元 |
|
3 |
筷桶内有积水或食物残渣 |
罚款50元 |
|
4 |
消毒间无保洁柜或保洁柜不专用、不洁、不密闭、或已消毒与未消毒餐具未分开存入。保洁柜无明显标记。(每项) |
罚款50元 |
|
库房管理 |
1 |
采购原料未索要供应商的食品卫生检疫证,营业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
罚款1000元 |
|
2 |
入库前未进行验收,出入库未登记,没有做好记录 |
罚款500元 |
|
3 |
库房内有直接影响食品腐败变质的食物或假冒伪劣商品 |
罚款500元 |
|
4 |
库房主、副食发霉变质 |
罚款200元 |
|
5 |
库房内食品没有标签且有过期产品(每种) |
罚款50元 |
|
6 |
库房内存放私人物品 |
罚款50元 |
|
7 |
食品库内不清洁,有霉斑、鼠迹、苍蝇、蟑螂 |
罚款50元 |
|
8 |
食品库内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洗涤剂,消毒剂等) |
罚款200元 |
|
预防中毒 |
1 |
出售明文禁止出售的豆浆 |
罚款500元 |
|
2 |
擅自加工出售四季豆、黄花菜等易中毒食品 |
罚款500元 |
|
3 |
违反规定外购凉皮、凉粉、粉皮等 |
罚款500元 |
|
4 |
烹调前不认真检查,发现腐败变质或感觉异常半成品仍进行烹调加工 |
罚款500元 |
|
5 |
须熟制加工的食品未烧煮透(加工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度) |
罚款600元 |
|
6 |
加工没有检疫证明的食品 |
罚款600元 |
|
预防中毒 |
7 |
每日食品不按规定标准留样 |
罚款600元 |
|
8 |
因食用食堂食物造成学生肠胃不适,腹泻等(视情节轻重) |
(5人以下)罚款700元 |
|
(5人以上)罚款起点1500元 |
|
9 |
因食用食堂食物造成学生中毒(视情节轻重) |
(5人以下)罚款起点2000元 |
|
(5人以上)罚款起点4000元至追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