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西安理工大学提高贫困生能力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 <p>为加强西安理工大学福特基金提高贫困生能力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使项目的档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便于查找、使用档案,防止档案资料遗失(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各子项目要指定专人负责项目档案管理。 第二条 各子项目的档案管理责任人要对有关项目的全部档案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归类、更新和保存,并及时形成电子文档。 第三条 各子项目的负责人要及时将有关子项目的文件(如计划、活动表、总结等)收集、整理,确保归档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并及时报福特基金项目管理办公室(学生处助学办公室)存档。对不按时归档而造成文件材料损坏、丢失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条 如需查阅、借阅档案资料,必须经福特基金项目管理办公室同意;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翻阅文件夹、抽屉及档案盒里的各种档案资料。 第五条 查阅档案资料时,不得任意修改,不得在档案资料上乱涂乱画,借阅完毕后必须按原来顺序整理入档并放入原先位置。 第六条 查阅档案资料的人员不得随意将档案资料带出项目办公室,如确因需要,必须经相关负责人同意并登记。 第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福特基金项目管理办公室。 第八条 本办法自二 00 六年 4 月 20 日起施行。</p> |
|
 |
 |
 |
 |
|
| |
| |
| |
| |
| |
|